异而扭曲,关节发出“咔吧咔吧”的声响。它爬到我跟前,仰起那张恐怖的脸。
“你看得见我。”它说,声音尖细得像针。
这次我做好了准备。
当它伸手要抓我的脸时,我集中精神,想象着刚才那种力量。眼眶再次发烫,金色的细丝从瞳孔中射出,准确击中了小男孩的鬼魂。它甚至没来得及尖叫,就在金光中化作了青烟,消散在雨夜里。
我瘫软在地,浑身虚脱。
两次了。
我能看见鬼,而且我的眼睛能消灭它们。
这是什么?超能力?诅咒?还是某种我不知道的诡异现象?
我不知道。
但我知道一件事:我的命运,从这一刻起,彻底改变了。
警察和救护人员忙活了一个多小时才离开。车祸现场被清理干净,只留下桥墩上醒目的撞击痕迹和一大片洗不掉的血迹。围观的人群渐渐散去,雨也小了些,变成了淅淅沥沥的毛毛雨。
我坐在原地,一动不动。
我需要时间来消化这一切。
首先,我的视力恢复了。虽然还有些模糊,像是高度近视没戴眼镜的感觉,但我确实能看见了。我甚至能看清十米外广告牌上的小字——“唐氏集团,用心建筑美好生活”。
唐氏集团。
唐国富的公司。
我用父母留下的遗产创办的公司,现在成了他的摇钱树,成了他沽名钓誉的工具。我的手指深深抠进掌心里,指甲刺破皮肤,渗出鲜血。
仇恨像毒蛇一样在我心里苏醒。
这三年,我无数次想过去死。但每次快要放弃的时候,心里那点不甘就像火星一样复燃。我不能死,至少不能死在唐国富前面。我要亲眼看着他下地狱——虽然那时候我以为这只是个永远无法实现的奢望。
但现在不一样了。
我能看见了。
而且我还得到了某种诡异的能力。
虽然我还不知道这能力到底是什么,有什么用,但至少,这是一个开始。
我从湿透的硬纸板上爬起来,摇摇晃晃地站直身体。三年没走路,我的腿脚有些不听使唤,肌肉萎缩得厉害。但我还是咬紧牙关,一步步挪出天桥。
我要活下去。
我要好好活下去。
我要拿回属于我的一切。
还要让那些伤害过我的人,付出代价。
街上的路灯昏黄,雨水在灯光下闪闪发亮。我沿着人行道慢慢往前走,路过一家24小时便利店时,玻璃橱窗映出了我的样子。
那是一个怎样狼狈的人啊。
乱糟糟的头发打结成绺,脏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。脸瘦得脱了形,眼窝深陷,颧骨高耸。身上穿着不知从哪个垃圾堆捡来的破棉袄,袖口磨得发亮,棉花从裂缝里钻出来。裤子短了一截,露出冻得发紫的脚踝。光脚踩在雨水里,脚上满是冻疮和老茧。
这就是我。
唐世卿。
曾经的富家少爷,现在的街头乞丐。
我盯着橱窗里的倒影,看了很久很久。然后我转身,走进了便利店。
“叮咚——”自动门打开的提示音。
收银台后面坐着一个胖乎乎的中年妇女,正低头玩手机。听见声音,她抬起头瞥了一眼,随即露出厌恶的表情。
“出去出去!”她挥着手,像赶苍蝇一样,“这里不施舍乞丐!”
我没说话,走到货架前,拿了一个最便宜的面包,一袋榨菜,一瓶矿泉水。然后走到收银台,从怀里摸出一个小布包——这是我全部的家当,用塑料袋层层包裹,贴身藏着。
里面有一些零钱,最大的面额是十块,更多的是皱巴巴的一块、五毛。这是我三年乞讨攒下的,一共八十七块五毛。
我把钱一张张捋平,数出需要的金额,放在柜台上。
老板娘愣了愣,脸色稍微好了点,但还是皱着眉:“快点,别耽误时间。”
我付了钱,拿着东西走出便利店。站在屋檐下,我撕开面包包装,狼吞虎咽地吃起来。面包很干,但我吃得很香。这是三年来我第一次“看见”自己在吃什么,而不是靠触觉和味觉去猜测。
吃饱喝足,我感觉体力恢复了一些。
接下来该怎么办?
首先,我需要一个住的地方。虽然现在是夏天,但睡在街上太危险——不只是因为治安,还因为我刚才看见的那些东西。
鬼魂。
我不知道这座城市里有多少鬼魂,但肯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