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离开了大牢。
接下来的半个月,我几乎跑断了腿。
散尽家财,上下打点。
甚至动用了我生意场上的人脉,终于查到了一份关键证据,证明弹劾陆朝的那位御史,自己屁股也不干净。
这叫围魏救赵。
最终,圣上开恩。
陆朝死罪可免,活罪难逃。
革去官职,降为庶民,杖责五十。
靖国公的爵位虽然保住了,但陆朝这辈子是别想再入仕了。
陆朝被抬回府的那天,柳悦悦带着女儿卷铺盖跑了。
是的,跑了。
在她看来,陆朝已经是个废人,靖国公府也日薄西山,再待下去只有吃苦的份。
她拿走了陆朝私库里仅剩的一点细软,连夜跟一个富商跑了。
陆朝趴在床上,听着下人的汇报,笑得比哭还难看。
「这就是我拼了命也要护着的真爱……」
「这就是我哪怕众叛亲离也要在一起的女人……」
他一边笑,一边吐血。
我端着药碗走进去,面无表情地看着他:「笑够了吗?笑够了就把药喝了。」
陆朝看着我,眼神复杂:「江笙,你为什么不走?我现在什么都不是了,甚至连累了你的名声……」
「走?」我吹了吹药汁,「我往哪走?这里是我的家,承儿是我的儿子。我走了,这一大家子老弱病残谁管?」
「可是……」
「别可是了。」我把勺子塞进他嘴里,「陆朝,你给我听好了。你这条命,是我花了大价钱买回来的。从今天起,你就是给我打工的。府里的账房缺个先生,等你伤好了,就去账房上班。每个月月钱二两,干得好有提成。」
陆朝愣住了,随即苦笑一声:「好,都听你的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