谢家的案子,父皇交给了大理寺和刑部会审。
我闲来无事,每天都去大理寺听审,确保每一个流程都符合《大周律》的规定。
谢丞相在酷刑之下,很快就招了。
他不仅承认了挪用公款、结党营私,还供出了一连串的同党。
一时间,朝堂上人人自危。
而谢清漪,大约对阿南当真是真爱,临了硬是聪明了一回。
「《大周律》规定,凡孤儿尚在孝期,当待其生产守孝结束之后,再行刑。」
公堂上,谢清漪披头散发,状若疯魔。
她很清楚,自己已经死定了,但她想为自己的真爱再争取几日。
而她,也确实抓住了律法的漏洞。
阿南闻言,眼中爆发出狂喜的光芒。
也跟着喊道:「对!律法规定不能杀我!姜行之,你不能杀我!」
我嗤笑一声,放下手中的茶杯,从屏风后走了出来。
走到阿南面前,居高临下地看着他。
「你们说得没错,《大周律》确实有这么一条。」
「但是,」我话锋一转,「谢清漪,你们好像忘了另一条律法?」
「凡热孝期间无媒苟合者,罪加一等。就本王所知,阿南的红颜知己可不止你一个,魏家小姐、陈尚书家的小女儿,甚至是你的亲妹妹,可都和他关系匪浅,说不得都做过他的入幕之宾呢……」
「而这些人,可都是阿南没过孝期就招惹的呢。」
此话一落,阿南脸上的喜色瞬间凝固。
而谢清漪更是满脸不可置信,她僵硬地转过头,死死瞪着阿南,声音仿佛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。
「……是真的吗?你真的……与人苟且?」
面对质问,阿南的脸上闪过心虚,明晃晃地落进谢清漪眼里。
真相如何,已经不需要多说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