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早上,林清漪推开窗,院子里白茫茫一片。青松被压折了好几根枝,腊梅却开得更艳了,红红黄黄的点在雪里,煞是好看。春莺端着铜盆进来,见她站在窗前,吓了一跳:“小姐!您怎么又开窗了?外头多冷啊,快关上快关上!”她放下铜盆,小跑过来关窗,嘴里还嘟囔着:“小姐您这头还没好利索呢,可不能着凉。”“要是再病了,王妃非得扒了奴婢的皮不可……”林清漪由着她忙活,问道:“父王那边,议事开始了吗?”春莺一边给她拧帕子,一边道:“早开始了。”“天不亮就开了,王爷把那些将军们都叫去了,听说要议一上午呢。”林清漪接过帕子,擦了擦脸。春莺凑过来,小声道:“小姐,奴婢听前院的小厮说,王爷昨晚连夜派人出去了,往西边和北边去的,好像是送信的。”林清漪动作顿了顿。往西边——秦王。往北边——燕王。父王的动作,比她想的还要快。她放下帕子,坐到妆台前让春莺给她梳头。春莺一边梳,一边絮絮叨叨:“小姐,您昨晚在书房待那么久,王爷跟您说什么了?”“王妃回来的时候,眼圈红红的,像是哭过。”“奴婢问她,她也不说,只让奴婢好好伺候您……”林清漪看着镜中的自己,没说话。镜子里那张脸,年轻,白皙,眉眼精致。是原主的脸,也是她现在的脸。可那双眼睛,已经不是原主的眼睛了。那是另一个人的眼睛。一个从现代穿越时空而来的灵魂。“小姐?”春莺轻声唤她。林清漪回过神:“嗯?”“奴婢问您,今儿想梳什么头?”林清漪看了看镜中的发髻,淡淡道:“随便吧,简单点就行。”春莺应了一声,很快就梳好了一个家常的髻。她一边插簪子,一边忍不住又问道:“小姐,您说王爷他们到底要怎么办啊?奴婢听人说,要打仗了,是真的吗?”林清漪看了她一眼:“你怕?”春莺咬了咬嘴唇,小声道:“奴婢……奴婢不怕。”“小姐在哪,奴婢就在哪。”“只是……”她犹豫了一下,声音更低了些:“只是听说打仗会死很多人,会饿肚子,会……会……”她说不下去了。林清漪沉默了一瞬,忽然问道:“春莺,你家里还有什么人?”春莺一怔,眼圈红了红:“奴婢是孤儿,从小就被卖到王府来了。”“没什么家里人,王府就是奴婢的家。”林清漪看着她,心里涌起一股说不清的滋味。这就是这个时代。人命如草芥,生死由天命。一个王府的丫鬟,连自己的家人都没有,唯一的依靠,就是主人家的一点慈悲。她垂下眼,轻声道:“你放心,我不会让王府倒的。”春莺愣了一下,没太听懂,但还是用力点头:“嗯!奴婢信小姐!”林清漪没再说话。她站起身,走到书案前,铺开一张纸,拿起笔。檄文。她得写檄文。这是她在这个时代的第一仗。不是刀剑的仗,是笔墨的仗。但这一仗,也许比刀剑更重要。她蘸了墨,悬腕,落笔。她闭上眼睛,开始在脑海中搜索——那些读过的史书,那些看过的檄文,那些慷慨激昂的文字,那些义正辞严的辞藻。《讨武曌檄》。《为徐敬业讨武曌檄》。骆宾王的千古名篇。那一句“试看今日之域中,竟是谁家之天下”,流传千年。她要写的,就是这种东西。她睁开眼睛,落笔。“盖闻:明君之治,必亲贤臣,远小人。”“奸臣在侧,犹豺狼守道;谗言入耳,如鸩酒穿肠……”春莺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。她认识字不多,看不懂小姐写的是什么。但她看得出,小姐写字的样子,和她平时写字的样子,完全不一样。平时的林清漪,写字是练字,一笔一划,规规矩矩。现在的林清漪,写字是写文章,笔走龙蛇,气势磅礴。春莺忽然觉得,小姐好像变了一个人。但她又说不出哪里变了。只是觉得,小姐的眼睛,和以前不一样了。正午时分,林厚淮那边的议事散了。林肖战兴冲冲地跑来找林清漪,一进门就嚷嚷:“二妹!二妹!你猜怎么着?”林清漪正在誊抄檄文,头也不抬道:“怎么着?”林肖战一屁股坐到她对面,拍着桌子道:“成了!”“父王说了,联合秦王、燕王的事,就这么定了!”“派出去的人已经到了半路,快马加鞭,最多五天就能有回信!”林清漪笔尖顿了顿:“五天?这么快?”“那是!”林肖战得意洋洋道:“父王派的是咱们汉王府最好的斥候,一人三马,昼夜不停。”“秦王和燕王那边,只要不是傻子,肯定答应!”林清漪看了他一眼,没说话。她没大哥这么乐观。二伯秦王和四叔燕王,都不是傻子。正因为他们不是傻子,才不会轻易答应。联合是大事,关系到身家性命,他们一定会反复权衡,慎重考虑。五天能回信,但回的信是什么内容,就不一定了。林肖战没注意到妹妹的沉默,自顾自地说着:“父王说了,等秦王燕王的回信一到,咱们就正式起兵。”“到时候大哥我带兵打头阵,非得让朝廷那些人看看,咱们汉王府的厉害!”他说得眉飞色舞,仿佛已经打了胜仗。林清漪放下笔,看着他。林肖战今年二十三岁,比她大三岁。原主的记忆里,这个大哥从小习武,十五岁就跟着父王上战场,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。他简单、直接、莽撞,但也是真的爱护弟弟妹妹。小时候原主被人欺负,他二话不说就打上门去。原主想要什么,他跑遍全城也要买来。他是那种会把所有好东西都留给妹妹的兄长。林清漪看着他,心里忽然有些柔软。“大哥……”她开口道。林肖战停下话头:“怎么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