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原是路边讨食的乞丐。却因一块疤痕,被误认作林府失散多年的大小姐。他们八抬大轿迎我入府,美味珍馐、绫罗绸缎供着,事事以我为先。可四十九日后,我的好日子就到头了。当我看到祠堂中那羊头人身的怪物时,我才明白为何有人放着大小姐不做,非要躲藏在乞丐堆里。羊头人靠近我,见我身体颤栗,狡黠地笑着,让我不要害怕。殊不知,我这是太过兴奋了……
我将一只活老鼠放入嘴里,细细咀嚼。
一旁缩在角落、嘴唇乌青的姑娘,目光紧紧凝视着我。
我以为她是饿了,拽断了老鼠尾巴递给她。
「吃吧!」
如今这年月,想果腹实在不易。
「你手上的胎记与我的一样!」
姑娘伸出右手,她的手背上有两个水滴形状的胎记,覆盖了她的半个手背。
我摇头。
「我这个不是胎记是疤,结痂掉落以后留下来的。」
见她不肯接鼠尾,我便放回到嘴里咀嚼。
她却若有所思。
「真真是个怪人!」
我一边咀嚼着尾巴,一边用视线的余光瞥着她。
发现这姑娘一直盯着我。
「男的滚开!女的通通把手举起来!」
口中的东西刚咽下,便有十几个官差冲进了这条穷街陋巷。
这些官差向来不把人命放在眼里,前些日子才乱棍打死了一个偷馒头的流民。
「把手举起来!」
正瞧着,他们已经到了我们的面前。
民不与官斗,我识相地抬起手,下一瞬手腕就被一把拽住。
紧接着那官差的眼里,瞬间就泛出了光来。
「徐姑姑,您快来瞧瞧,是这胎记么?」
那官差大喊着。
我当即张口,想解释我这不是胎记。
可跪在我身侧的姑娘,用力拽了一下我的衣角。
我垂眸看向她,只见她满眼含泪望着我。
愣神间,官差口中的徐姑姑来了。
她朝着我的手背看了一眼,转而欣喜地将我扶起。
「大小姐!老奴终于寻到您了!」